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2、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二、江苏省社保补缴流程:
1、参保单位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职工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情况,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接受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
2、参保单位提出补收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同时向征缴科业务人员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江苏社保缴费标准是江苏省根据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结合江苏的发展实际而制定的,职工在交纳社保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不得超出标准缴纳社保。在司法实践中,一些事业单位可能存在超标准缴纳社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失业保险担保人的义务有什么?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及在债务人不履行...
破产和解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
侵权损害赔偿轻伤害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反倾销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公司解散的一般原因是什么意思?公司解散的原...
公司注销现户主甲方有宅基地房屋一套,甲方父母与妻子已经过世,甲方对该房...
一、车祸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视具体情况而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是多久1、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区...
公司上市的好处有哪些?公司上市的有哪些法律依据?公司上市的好处:1...
Copyright 2004-2022 fazhitong.com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6 40@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22245号-70 有害信息举报